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消息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会流浪人员没有户口,身份证他们怎么办理?
1、根据《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中防止漏报瞒报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以往因各种原因未落户口人员,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如实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和常住户口登记。
2、对在2010年10月31日前出生,且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由乡级调查核实后出具证明,并报县级备案,均准予常住户口登记。各级不得自行制定限制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前置性规定,作为户口登记的依据和条件。
3、在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未办理医学出生证明的,医疗保健机构依据相关医学登记记录及时出具相关证明。
4、对在人口普查登记过程中如实申报的政策外生育人员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处理;对主动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的违法生育人员,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活确实困难的家庭,经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2023年会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吗?
会的。
为加快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有序落户郑州,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近日,郑州市公安局在2019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面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这份意见让无户口人员一圆“户口梦”的同时,各项福利保障能否跟上,户口登记能否回归本来职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无户口人员均能依法落户:
对于长期以来望“户”兴叹的无户口人员来说,此次发布的意见成为一道曙光。意见的一大亮点,是针对无户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提出落户方案: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超生”、非婚生育的,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再提供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户口簿申请落户。
会。
我们的国家法治越来越健全,发展的越来越好,无户口人员主要是在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无户口人员出行,生活都会有很大的麻烦,我们伟大的祖国必将全力解决这些人员的户口问题。
2023年国家有关部门会为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尽职尽力,会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的入户问题。但由于无户口人员数目不清,情况复杂,落实入户问题必须一步一步来。相信只要国家有政策,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会全面解决,也会常态化。
关于2023年是否会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问题,我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因为这涉及到政府的政策和实施情况。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一些相关信息。
无户口人员是指没有在户籍管理系统中登记的人员,他们可能是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或其他原因导致没有户口。对于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政府一直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推行居住证制度、简化落户条件、加强社会保障等。
然而,由于无户口人员问题的复杂性和庞大性,要全面解决这个问题可能需要时间和持续的努力。政府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资源分配等,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所以,我建议你关注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动态和公告,以了解最新的情况和政策变化。同时,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是无户口人员,可以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操作流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流浪人落户政策最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qzdeycw.cn/post/24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