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南宁条件-落户南宁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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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落户条件?
一、投靠落户
条件:年满55周岁的男性、年满50周岁的女性,不受身边有无子女条件的限制可将户口迁至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子女处。
2.市外人员投靠配偶落户
条件:两地分居的夫妻一方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如何把户口迁到南宁?
1、户口满足落户要求可以迁入南宁。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本市通过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含银行按揭的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单位集体宿舍及亲属住所。
2、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办理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在南宁市通过合法途径以购买、赠与、继承、自建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一、迁移户口如何办理?
户口迁移首先要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
1、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4、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户口。
5、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怎样将户口迁至南宁?
1. 获取迁户资格:确认您满足迁户条件。通常情况下,迁户的条件包括在南宁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工作的依据(例如就业、务工、投资)、在南宁购买房产或服务、参加社会保险等。
2. 准备材料:收集所需的文件和证件,这些文件可能会因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您可能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迁户申请表
- 与您有关的工作、居住等方面的证明文件(例如工作证明、工资单、租赁合同、购房合同等)
- 社会保险证明
-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适用)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到南宁,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南宁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南宁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_a***_]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南宁户口迁入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1、在本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所需材料:⑴申请入户人书面申请报告;(原单位或居(村)委会签章)⑵房屋所在地的单位或居(村)委会、物业小区的证明;⑶原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及拟入户地所在城区计生部门审核证明;(注:年满49周岁以上人员,不携子女申请入户的,不须出具计生证明)。
市外迁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落户南宁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落户南宁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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