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怎么办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海应届生有外地社保记录会影响落户吗?
您好,根据《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规定,非本地应届毕业生落户,接收单位与毕业生都要符合相应条件,落户条件总结如下:
一、接收毕业生落户的单位要求
1、必须是上海本地的企业
2、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
3、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且在2014年4月1日前注册登记;
4、信誉良好。
二、非本地户籍毕业生的要求
1、应届非本地户籍毕业生;
2、在校期间无***记录和行为;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中“申办条件”规定:“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据此,对在校期间有缴纳社保记录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如在其毕业当月(以学历证书载明的年月为准)仍有缴纳社保记录的,其落户申请不予受理。
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中“申办条件”规定:“培养方式为委托、定向或在职培养(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除外)的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凡申请直接落户的毕业生,相关受理机构将对其在学期间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其申请将不予受理。” 据此,对在校期间有缴纳社保记录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如在其毕业当月(以学历证书载明的年月为准)仍有缴纳社保记录的,其落户申请不予受理。
2018年出了落户新规,严查回国之后有外地社保记录的海龟,基本上是材料一递交上去第一件事情就是查你的外地社保记录。一旦被查出来就没有通过留学落户上海的资格了。问了好多中介都没说没办法解决。
海归如何落户上海?
我也是一个小“海龟”,用我自己的经历来回答一下吧。我研究生回国后在符合学历和用人单位资质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落户申请的。但是由于我回国后在北京工作过,实习期间缴纳过社保,根据研究生落户上海的政策规定,在异地有过社保记录不可以享受研究生上海落户政策,所以就阻碍我的落户之路。在我一筹莫展之际,朋友帮我找到了布懂咨询团队。他们是上海的一家专业落户咨询团队,给了我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跟我详细讲解每一种办法,取得我的同意后确定方案,然后后续的流程我就完全是根据布懂的老师的指导进行的。所以,我觉得你自己去办理不如找这样的机构,因为你不如人家专业,而且类似跑腿的事很多,如果你自己去办,费时费力可能还一次性办不好,而人家专业机构会先把资料整理好,办理的时候非常顺畅,而且有的时候不只是一个人在帮你办,异地多人协同,办理效率会非常高,我一个同学就是个海归,找的也是布懂咨询,社保交半年之后提交材料,很快就落户成功了。
外地应届硕士如何落户上海?
怎么这么多人问这个问题,我的情况与你相似,今年落户成功。可能能给一些建议。 应届生落户上海相对于其他方式是最容易的,上海***给予名额最多,最容易申请成功。不过现在除了公务员,现在很多央企、高校都不能保证落户的。我的同学就是例子。 一般上海本地211重点院校的硕士以上学历,专业是上海市***导向的有较大的成功概率。上海本地一般是69分以上。 如果是外地211研究生,所有正常分数加上为67分,外地985院校加上为70分。而外地高校落户上海一般是71分以上。所有需要有一些校级、市级的奖项,比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不算),还有一些竞赛类奖项等就较容易成功。 楼主看自己的学校属于哪一类。就开始挣分吧,这个比什么都管用。千万不要指望公司能落户。不靠谱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上海落户留学生异地社保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qzdeycw.cn/post/72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