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及落户政策最新-随军及落户政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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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落户青岛的条件有哪些呢?
4。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5。随军家属落户按照《***院、中央***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6。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作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随军家属落户青岛的条件有哪些呢?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调动者。
2。录用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3。经审核批准的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调动者。
4。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5。随军家属落户按照《***院、中央***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
6。军休干部进市落户,按照《***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作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7。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进市落户,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总后勤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民发〔2005〕1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随军家属可以在异地落户吗?
随军家属可以在异地落户,但具体办理过程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根据我国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随军家属安置工作的意见》,随军家属异地落户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本人意愿:随军家属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异地落户,各地公安部门应尊重本人意愿,提供便利条件。
2. 安置地政策:随军家属异地落户需符合安置地的户口迁移政策和相关规定。具体政策可能包括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要求。
3. 军人所在部队协助:军人所在部队应协助随军家属办理异地落户手续,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等。
4. 简化手续:各地公安部门应简化随军家属异地落户的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异地落户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军人所在部队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公安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3. 随军家属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 公安部门办理完毕户口迁移手续后,随军家属成为异地户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随军及落户政策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随军及落户政策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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