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农村户口迁入条件?
现在户籍管理政策改变了,夫妻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只要双方村委证明,户口簿和双方身体证即可办理户口迁入,大中专学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经派出所核实后即可登记在原籍农村家庭户上。
(一)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本市农村且一方为本市农村户口的,夫妻另一方可申请投靠迁入本市农村落户,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
(二)退伍军人根据退伍军人安置落户有关规定申请恢复原籍农村户口。
(三)本人实际已回原籍农村居住且在原籍农村拥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居民,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四)已毕业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五)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大学生,因入学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六)2019年12月1日之前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区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广西新生儿办理户口手续?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南宁市***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入户申请;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广西新生儿办理户口手续?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南宁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结婚证》;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南宁市***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入户申请;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广西新生儿上户口要回户籍地么?
不需要,家里人拿着需要上户口的东西,去派出所就能办理
新生儿上户异地办理的方式如下: 1、依法应由新生儿的父母或者其他近亲属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就近递交至派出所户籍室; 2、户籍民警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无需函调的,受理登记,之后可以将户口登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农村新生儿落户条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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